本文介绍了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规定和流程。通常情况下,报销过程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但最好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在报销过程中,需要注意门、急诊医疗费和结算比例的规定,以及参保人员需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报销凭证。此外,对于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需在规定医院就医,并由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这一过程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但最好能在一个月内完成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结语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需要注意门、急诊医疗费用和结算比例。门、急诊医疗费用需要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才能报销,报销比例为50%。结算比例中,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