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下列主要特征: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以及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一、怎么区分债权债务纠纷是否合法?
债权债务纠纷是否合法可以从借款人的借款目的、用途及方法等方面进行区分,借款的目的及用途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属于非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或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利息低于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四,或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合法。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或高于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来支付利息的,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三、别人欠钱不还不还怎么办
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如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出借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自身权利,也可以直接通过起诉维护自身权利。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主要审查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出借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借贷金额。因此,出借人应当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等凭证,借款到期,借款人拖延不还时,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