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的要件,按事实婚姻来处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的要件,只能算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可以分配的。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无论同居生活在一起多少年,其实都是无法算作是合法夫妻。即使此时可能属于事实婚姻,但也是要求及时补办结婚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