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债务问题可以采取下列方法予以解决:
1、公司变更法人前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可以选择提前清偿或提存;
3、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企业收购流程有哪些
企业收购流程如下:
1、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收购意向书;
2、被收购方召开股东大会;
3、被收购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签订收购协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股份公司的合并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的合并程序是:1、与合并各方订立书面的合并协议;2、通过股东会决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5、办理公司的合并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减资登报内容有哪些
公司减资登报的内容如下: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特此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