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给快递公司打电话投诉,要求赔偿。如果是快递运输的原因导致物品中途被打开造成丢失,快递公司都需要赔偿的。如果还有需要邮寄贵重物品,不要盲目的选择价格便宜的快递公司,尽量选择风评比较好的,可提供保价运输的代理公司。在渠道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记得服务优先于价格,寄国际快递省心比省钱更重要。
2.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用户快递出现问题时很难得到具体的赔偿,分歧也比较多。但其实,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快递丢失,双方是会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的,会根据物品的损坏程度来协商赔偿金额。快递公司需要更加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的划分,既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又要区别好需要提供给消费者的义务。快递员一味的将责任推卸给用户自己,其实是不合理的。快递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责任的关联性体现在快递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而消费者对货物运输途中所出现的损坏,是没有义务承担相关责任的。
法律依据:
1.《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