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产过户卖方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已婚卖方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未婚卖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章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