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证据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需要有其他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当然,如果经法院核实,复印件能够与原告件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所以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