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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被告证据故意不采纳怎么办?

2023-11-03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

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法院不会予以采信,因为没有经过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三十二条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