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伤残待遇: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十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10级残疾赔偿标准调整与法律变化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不断完善,10级残疾赔偿标准也随之发生了调整。这一调整与法律的变化密切相关。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针对10级残疾的赔偿标准进行了全面评估和修订。在制定新的标准时,相关部门充分考虑了残疾人的生活需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失去劳动能力所带来的损失等因素。新的标准旨在更加公正合理地确定10级残疾赔偿金额,以确保残疾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此次调整也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和尊重,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和福利待遇。
结语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完善,10级残疾赔偿标准得到了全面评估和修订。新的标准更加公正合理,充分考虑了残疾人的生活需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失去劳动能力所带来的损失等因素。此次调整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和尊重,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和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