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起诉需缴纳50-300元,财产分割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再交0.5%。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确定,侵害人格权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再交费,超过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部分按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法律分析
1、起诉离婚的费用缴纳方式一般由原告预交,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不需要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则不需要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