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租来的房屋转租一般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因此房产转租后仍由房产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仍有一种情况需要由转租的人缴纳房产税,即:当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当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时,转租的人作为房产使用人需要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