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肖像权是指公民享有的通过各种形式再现自己形象的专有权,与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密切相关。侵犯公民肖像权需满足未经同意并以营利为目的。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获得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
肖像作为公民的形象标志,与姓名一样是标明特定自然人的符号,反映特定自然人的形象特征,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因此,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在艺术作品中再现其形象,是否同意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使用其肖像。
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需具备两个构成要件:
(1)使用公民肖像未经其同意。
(2)
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使用。
公民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及实际应用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其自身肖像的控制权和保护权。它包括了个人对自己的面部、形象、外貌等在公众场合或私人场合的使用和传播的权利。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涵盖了肖像的拍摄、展示、复制、发行等方面。在实际应用中,肖像权的保护可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肖像,保护个人的隐私和尊严。例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广告或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因此,了解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及其实际应用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肖像权是公民享有的专有权,它涉及到个人形象的再现和保护。个人有权决定是否在艺术作品中展示自己的形象,是否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且以营利为目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了解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和实际应用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保护个人的隐私和尊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