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担保人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但是强制执行的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担保的性质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有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这种保证性质不同,那强制执行也是不同的。1.如果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当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多余两个人时,连带责任要平均分配给所有的保证人,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写明保证人如何分配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让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一起或者任何一个保证人赔偿。2.当偿还账务时,应当现由债务人去还清债务,当债务人无法还清账务时,那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要跟着赔偿,当担保人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时,是可以像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此保证人为连带责任保证。3.合同中简单写明债务人不能偿还账务的时候,要由保证人来保证偿还的,就为一般保证人。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强制执行赔偿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账务的保证责任。5.如果债权人对保证人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没有标明清楚,一般都按照连带保证来做保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