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的认定,由当地劳动部门认定。
工龄是指国家职工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工作时间,而连续工龄则是职工参加工作,在一个单位或若干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一)、提供以下资料,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1、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2、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单位为职工缴纳聘期内足额社会保险金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1、在同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连续从业时间不满1年的期限;
2、虽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但实际未参加工作的期限;
3、在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以及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在合同期外的期限;
4、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期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龄就是属于工作的年数,一般是从进单位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结束的时间是在退休的那一天,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属于普通的上班族,一般工作的时间越久所获得的补贴就会越高,如果中间有离开的话,那么也会断了工龄,除非单位重新聘用。
一、计算工龄精确到几年月
工龄的计算: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