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需要再收契税。加名程序分两种情况:还款后直接到房管所办理,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需要开证明。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如果将配偶加入产权证书,属于将个人财产转移给配偶,需要支付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和房屋登记费。收费标准因地而异。
2、如果贷款已还清,可以直接到当地房管所办理加名过户手续,带上个人身份证、产权证和结婚证。如果尚未还款,需要先向贷款银行开具证明,证明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如果将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配偶名字,房屋即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