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八岁生孩子不违法。
生孩子是公民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剥夺的。但是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属于未成年人,其自身在智力、心理等方面都尚未成熟,此时即选择生孩子为时尚早。
出生证明可以证明的事项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证明丢失后的补办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上交;
3、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综上所述,未成年生孩子不犯法,但是也不合法。因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的子女是父母双方经过了合法的婚姻登记的,而未成年是不能结婚的,未成年生的孩子应当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