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人要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外事科(处)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征询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4、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相应证明材料。
5、提交申请,申请被受理后将取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申请人持《回执》和身份证当即免费拍摄护照专用照。
6、领取护照。申请人凭《回执》按标明的取证日期领取护照。(一般需14个工作日),加急护照需7个工作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