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结婚后领证是可以的。目前我国的法律是允许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可以在确立事实婚姻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确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补办结婚登记前,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即使男女双方已经存在事实婚姻,也不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补办结婚证的手续,跟普通结婚登记手续是一样的,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当初发给结婚证;认为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不予办理,并且告知其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