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发现对方伪造债务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并且该类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由伪造方一方承担,其配偶不承担偿还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