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租房合同时,一般需要写明: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位置面积与性质用途;租金数额与交租方式;房屋的租赁使用期限;实施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房屋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
二、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注意事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等均应明确真实。
三、二房东违约,次承租人如何处理
二房东违约,次承租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或次承租人限期返还租赁物。
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这几方面的内容:
1、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2、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3、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房东收了次承租人的租金后没有向房东交租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次承租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房东收房的,次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