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只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进行转让这种方式,双方还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但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取得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