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1、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责任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无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工伤的,必须要出具相关的工伤鉴定书才能够获得赔偿。为此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而需要先认定,但有些交通事故是属于同等责任,双方都有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七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