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人拥有的权利如下:(1)债权人代位权;(2)债权人免除债务权;(3)债权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