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此外,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