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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具体应该如何退还

来源:我们爱旅游

离婚时,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应该按照实际数额全额或者部分退还。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不退还。

一、结婚登记未同居可要求返还彩礼吗

农村习俗中“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如若女方不同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也就失去了基础,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对于已经同居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具体情况,判决返还部分彩礼的比例或者不返还彩礼。法律规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有(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民法典彩礼返还新规定

《民法典》彩礼返还的新规定:如果双方没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女二人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已经给付的彩礼;如果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给付人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在离婚后,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退还自己给付的彩礼。

三、一个月的短婚能要回彩礼吗

看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女方要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