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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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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3.法庭审判;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6.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第2种观点: 刑事诉讼程序是:1、立案,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3、法庭审判;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6、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3.法庭审判;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6.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第2种观点: 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如下:1、立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2、侦查,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5、执行,刑事执行机关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裁定;6、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7、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以及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和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3、法庭审判;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6、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