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探视权的持续时间没有具体的期限,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确切的说法是,暂停的原因消失后,探视权可以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1种观点: 一、探视权时间一般是多长,法律如何规定1、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什么情况下探视权会被取消以下情况下探视权会被取消: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一般一个月左右,一个月探望1到2次。法律对离婚以后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多久探望一次孩子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等在正常情况下应该由夫妻两个人协商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望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一般一个月左右,一个月探望1到2次。法律对离婚以后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多久探望一次孩子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等在正常情况下应该由夫妻两个人协商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望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明确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监狱的时候叫做探监,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申请看望。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监。一般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7日以内会送交执行机关执行,也就是说7日内犯人会送到监狱服刑,每个地区具体情况有所差异,以上海为例,分配到具体监狱之前会先统一送到青浦新生犯监狱军训,然后才会分配到具体监狱。到监狱后就可以依照监狱的探视规定申请探视,一般监狱的探视时间是固定的,每个监狱的规定不相同,具体以相关的监狱规定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