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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配偶安置规定?

来源:我们爱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学。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博士后需要向原单位辞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学。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学。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博士后需要向原单位辞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学。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学。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博士后需要向原单位辞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学。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学。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博士后需要向原单位辞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学。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实行“人事代理”形式的安置。 (二)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下者,实行“合约”形式的安置。 (一)本人申请。 博士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配偶基本情况,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配偶无工作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经博士所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法律依据:《安徽理工大学博士(后)配偶校内安置办法 》第二条 安置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二)遵守宪法与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实行“人事代理”形式的安置。 (二)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下者,实行“合约”形式的安置。 (一)本人申请。 博士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配偶基本情况,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配偶无工作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经博士所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法律依据:《安徽理工大学博士(后)配偶校内安置办法 》第二条 安置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二)遵守宪法与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第1种观点: 上海人才引进政策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深圳人才引进条件深圳人才引进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部分规定人员除外);二、身体健康;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部分符合规定人员除外);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六、个人积分分傎满100分(如未满100分,可联系本机构进行加分培训)。人才引进辞职后果根据当时签订合同内容来看,一般情况下若是正常辞退,不会有什么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所以辞职报告交上去之后三十天之后才能离开。珠海人才引进政策可直接申请入户的情况包括: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本市生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复员、退伍军人;由上级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的配偶;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迁入的其他情形。需要注意的是,本市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申请迁入的,其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按照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两年内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另外,学生集体户由学校统一管理,相关人员不得依据《入户新政》的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申请迁入。申请对象:1.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与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引进人才;2.已申请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租房补贴,且所在企业为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按指南“七、注意事项”中“有关申请及发放补贴说明”的要求申请2016年度的租房补贴。受理机构: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地 址:珠海香洲区红山路245号(梅华路西藏大厦后面、市档案局对面)&18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3楼&183;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厦门人才引进政策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可落户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拟落户思明区、湖里区的技能人才要求本人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2、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我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地市级以上选拔赛奖项的,可参照技师或高级技师申请落户本市。3、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师)院校毕业生通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按照技能人才落户。《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高补贴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厦门市于2017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针对毕业生群体的补贴政策,着力夯实城市发展后劲。近年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实施细则,无论从补贴力度还是覆盖广度,都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最高水平,彰显了厦门以人才引领城市未来发展的雄心。目前厦门市已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近1.5万人超4.5亿元2、配偶安置新引进到厦门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优化的政策加大了人才配偶安置的解决力度,扩大了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都涵盖在内,且明确了随迁配偶的安置岗位类型可参照原工作性质统筹安排,相当于给人才吃了一颗“定心丸”。配偶安置不仅是为人才减负的举措,同时也通过“引进一位,带动一双”来实现叠加式的引才效应。3、子女入学合要求的A 、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4、人才安居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按照厦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21年后,政府可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全额赠送给人才。本次政策优化后,将年限由21年缩短至10年,大大缩短了政府拥有产权赠予人才的年限。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实行“人事代理”形式的安置。 (二)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下者,实行“合约”形式的安置。 (一)本人申请。 博士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配偶基本情况,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配偶无工作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经博士所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法律依据:《安徽理工大学博士(后)配偶校内安置办法 》第二条 安置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二)遵守宪法与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高补贴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厦门市于2017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针对毕业生群体的补贴政策,着力夯实城市发展后劲。近年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实施细则,无论从补贴力度还是覆盖广度,都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最高水平,彰显了厦门以人才引领城市未来发展的雄心。目前厦门市已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近1.5万人超4.5亿元2、配偶安置新引进到厦门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优化的政策加大了人才配偶安置的解决力度,扩大了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都涵盖在内,且明确了随迁配偶的安置岗位类型可参照原工作性质统筹安排,相当于给人才吃了一颗“定心丸”。配偶安置不仅是为人才减负的举措,同时也通过“引进一位,带动一双”来实现叠加式的引才效应。3、子女入学合要求的A 、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4、人才安居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按照厦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21年后,政府可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全额赠送给人才。本次政策优化后,将年限由21年缩短至10年,大大缩短了政府拥有产权赠予人才的年限。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实行“人事代理”形式的安置。 (二)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下者,实行“合约”形式的安置。 (一)本人申请。 博士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配偶基本情况,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配偶无工作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经博士所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法律依据:《安徽理工大学博士(后)配偶校内安置办法 》第二条 安置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二)遵守宪法与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