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退休年龄的标准是什么1、退休年龄的标准如下:(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有相关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二、退休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用人单位到人社退休管理部门自行购买退休证;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把退休证上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整;3、加盖用人单位公章;4、退休人签字确认领取;5、把退休证发放给退休人。
第3种观点: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一名员工从甲方调到乙方工作,甲方和乙方的工作时间应该不断计算为连续工作年数。如果员工被错误处理后,经过.平反,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以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作年数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作年数。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在员工的工作经验中,一般不是本人的主观原因一段时间,扣除这段时间,中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精简退休工人和员工,退休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3、工作年数的转换法。从事特殊职业和特殊工作环境的工人,连续工作年数可以换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低温岗位或在华氏100度以上高温岗位工作的员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该岗位工作一年,可以计算一年零三个月。在提取和制造铅.汞.砷.磷.酸的工业和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员工,在计算连续工作年数时,每从事该工作1年,计算1年6个月。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因此,一般的工作年数已经失去了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五、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七、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八、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续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