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前往核酸采样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持一米距离,如实告知旅居史。
一、离开温州政策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二、进入温州政策
1、对入境来浙返浙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2、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对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三天两检”。
5、如省外出现社会面阳性感染者,
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经专家研判后,将和缓临时对该阳性感染者的居住地、活动地、工作地等参照高风险区进行管理;对阳性感染者所在的乡镇(街道)参照中风险区进行管理;对阳性感染者所在的县(市、区)参照低风险区进行管理。待当地划分并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后及时调整。
三、目前进出温核酸要求:
1、外地来(返)温人员,务必事先打开“温州防疫码”预申报行程。省外来温人员需提前核查自己的温州防疫码为绿码,提倡抵温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2、请居民朋友与在温人员配合各地政府落实“5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
3、55类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密闭空间场所配合核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4、密闭场所核酸要求:温州市防控办为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6月8日起,市民进入密闭场所需出示的核酸时间从48小时放宽至72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唤哪模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缓洞的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