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消防员的分类和编制有所变化,但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
消防员虽在救援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的身份并非单纯的公务员。他们是隶属于政府或民间救援组织的公职人员,主要职责包括灭火、灾害救援、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公众教育等。他们的工作范围广泛,不仅限于火场救援,还包括道路救援、野生动物处理、水源安全检查和行政支持等,要求具备专业技能、心理素质以及应急处理能力。
在2018年的机构改革中,公安消防部队从武警部队序列中独立出来,转为地方机构,其编制变为行政编制并归应急管理部管辖。这意味着消防员的职业性质发生了转变,他们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一部分,承担起灭火和各类应急救援的重任,成为我国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
随着2018年相关法规的出台,消防员的招录和管理也纳入了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其职业定位。因此,尽管消防员在救援工作中具有公务员性质,但他们的身份在法律和机构设置上已与传统的公务员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