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交人是在出纳交以钢载名逐弱明提接的过程中证明移交人与、接交人交替的过程,目的就是监督交接的过程。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来自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来自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以交;会计机构负责人(项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非问倒手同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