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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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7小时前
一般来说,拖欠工资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不宜在原告居所地进行起诉,此类案件须先行劳动仲裁。
具体而言,劳动仲裁受限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
若当事人对此仲裁裁决不满,需向人民提起诉讼时,一般应遵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的管辖原则。
然而,亦有例外情况,如用人单位位于异地,但劳动者在其住所地提起诉讼,且用人单位并未提出异议,此时该亦有可能对案件予以受理和审理。
也就是说,虽然原则上并不允许,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