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7年,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被裁员,该得到咋样的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4小时前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4小时前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我在公司工作了17年并且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我被裁员,我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本法实施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实施后解除或者终止,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从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如果本法实施前,根据当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那么按照当时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